2017年6月27日,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庆阳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就庆阳市庆城县王某某反映庆城县瑞泰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院内雨水和果库制冷用液氨流入所承包果园造成土地损害,无法耕种等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面见信访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王某某,男,庆城县赤城乡黄塚村沟畔组人。多次到庆城县上访,反映庆城县瑞泰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院内雨水和果库制冷用液氨流入所承包果园,造成土地损害、无法耕种问题。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庆城县瑞泰果业合作社建于2011年3月,主要为果品储存、运输,企业无废水外排,与王某某的果园一墙之隔,建厂时其弟与王某某通过协商,王某某同意将排水管道出口压到自家苹果园内用于灌溉承包果园。2014年后,因王某某与其弟发生矛盾,王某某不同意合作社将水排在其果园,要求改道,但合作社因改道花费很大,且没有污水排放,只有雨天的雨水流入其果园,不同意改道。
三、当地整改工作情况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庆城县委、县政府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由赤城乡党委书记包案,按照包调查、包处理、包息诉罢访的要求,认真调处化解。二是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加强督查督办,推动问题解决。三是做好信访人心理疏导、政策解释工作,力所能及解决信访人的合理诉求和生活困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