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0日,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武威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就武威市凉州区张某某反映丰乐镇泉沟村村委会占用其承包地统一搭建温室大棚,至今未给其调整土地等问题,通过听取汇报、约见信访人、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张某某,男,武威市凉州区丰乐镇泉沟村人。2017年2月,张某某到凉州区信访局上访,反映2008年泉沟村村委会占用其12亩耕地,用于统一搭建日光温室及养殖暖棚,至今未给调拨土地,要求协调处理。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2008年,丰乐镇政府号召群众修建日光温室,泉沟村村委会决定在沿公路交通方便的五组宋家门地块修建日光温室,按户均2亩预留地块。张某某家在宋家门有12亩地,除去2亩预留地,实际占用10亩。当时村委会对张某某占用耕地进行了平衡调整,但由于调整地块面积比较小且不集中,张某某没有接受。2011年张某某去新疆后,部分耕地被本组其他农户耕种。2016年底,张某某回到泉沟村后要求解决占用承包地问题。2017年5月,经丰乐镇、泉沟村干部多次协商调处,将当时调整的5.1亩耕地从占地农户中退还,另将泉沟村五组计划继续建设设施农牧业的预留地块3.5亩、庄科楼耕地1.4亩调整给张某某,占用的10亩全部调整到位。
三、当地整改工作情况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凉州区委、区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由丰乐镇经管站、村委会对张某某调整土地进行确权,彻底消除其后顾之忧;二是进一步做好张某某的思想疏导工作,耐心细致地宣讲政策法规,推动信访问题得到妥善化解;三是对张某某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及时录入信访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