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5日,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张掖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就张掖市临泽县平川镇张某某反映的林地承包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约见信访人、察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张某某,男,张掖市临泽县平川镇芦湾村五社村民。反映芦湾村林权改革时给其划分林地76.8亩,林权证发放后面积变为34.2亩的问题。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张某某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2009年,芦湾村林权改革时张某某购买了村集体林地68亩,其中:乔木林地20亩,灌木林地48亩,白杨树118棵。2017年8月2日,临泽县平川镇邀请县林业局对张某某林权进行了打点确认,最终核实面积为88.34亩,其中:耕地30.94亩,张某某宅基地1.4亩,林地56亩。后平川镇派干部协助张某某于8月14日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同时芦湾村村委会与张某某重新签订了林地承包合同。
三、当地整改工作情况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临泽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确定由县级领导包案督办,组织县林业局、信访局和平川镇政府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实地进行督查督办。二是由县林业局、信访局和平川镇政府负责组织人员对张某某反映的林地进行实地测量,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正。三是由临泽县平川镇负责协调给张某某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并重新签订林地承包合同,信访人表示满意。